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28日电:2007年1月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区全面实施,通过对前七个月运行情况的分析,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武清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 调整内容
1、增加门诊特殊病报销:具体病种范围界定为肾病透析,报销比例40%,只限定区内医院。
2、增加孕产妇产前检查报销:报销标准每人100元。
3、将门诊输液报销调整为门诊药费报销:以参合户为单位,按年人均30元设定门诊药费报销封顶线,家庭成员可合并使用。
4、降低住院门槛费,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报销封顶线
(1)降低门槛费:一级医院门槛费由原来的200元降低为100元。二级医院和区外医院门槛费不变。
(2)提高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6%提高到50%;区外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区二院、仁和医院、妇幼医院门槛费100元, 100元以上至1800元报销比例按75%执行,1800元以上按50%执行。
(3)提高年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累计报销1.5万元,提高到累计报销2万元(包括住院报销、门诊药费报销、特殊病报销、产前检查费报销、生育补助)。
二、调整时间
调整后的政策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住院报销追加到2007年元月1日,2006年试点乡镇追加到2006年7月1日。07年度门诊药费报销封顶线和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计算日期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乡镇(街道)新农合办公室和乡镇医院结报处负责住院补偿资金追加及发放工作。
特此公告!
武清区新农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