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
朱军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杨兵任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金海龙任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翠乔(女)任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
蔺雪峰任天津市规划局副局长;
郑嘉轩任天津市规划局总建筑师;
游庆波任天津市文化局(天津市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向前任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光照任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总经济师;
庞金华任天津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
宗国英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吕毅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高玉葆任天津师范大学校长;
杨明光任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艾群任天津市芦盐业总公司(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总经理(局长);
任雪峰任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春风任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斌任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毛劲松任天津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靳润成天津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邢明军天津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庞金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学鸣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刘志嘉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杨兵天津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