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29日电:在各大商场,流窜着一群专门从事偷窃行为的“商场贼”,他们偷窃时具有目标明确、集体行动、互相掩护等特点。曾做过“商场贼”的晓晓(化名),向记者揭开了“商场贼”的一些内幕。
悔悟女子自报“家门”
8月22日下午,记者找到曾做过一年“商场贼”的晓晓。两年前,她因为在商场内行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拘留半个月。她出来后改过自新,靠打工挣钱养活自己。晓晓说:“我被迫做过贼,现在对拉我做贼的人深恶痛绝,因此我要把他们的恶劣行径讲出来。”
据晓晓介绍,她出生在海南农村,12岁那年被一名中年妇女诱骗到城市,然后该妇女逼她到街头讨要吃喝和抢掠财物,不听话就挨打。半年后,该妇女不满足靠乞讨得来的一点收入,就把她卖给一名胡姓男子。该男子手上控制着十几名与她同龄的女孩,训练她们如何从他人包里夹出纸币、三人行窃时如何打掩护和被抓后如何说假话脱身等手段,之后,她们就到商场里偷东西,然后再从一座城市转移到另一座城市。
晓晓说,她们每次行窃时,大家衣袋里只放三四十元钱和两个商场常用的塑料袋。偷窃得手,便把赃物放到塑料袋里装成顾客的样子离开。如果被抓,只说自己是从外地来南宁打工的,尚未找到工作,然后称三四十元钱是仅存的路费,再问就装不懂。她说:“我们年纪较小,每次被抓只是被打几巴掌或关几个小时,当我被拘留一次后再也不偷了。”她们的穿着是运动鞋、牛仔裤和休闲服。
据晓晓透露,胡姓男子根据成员经验的多寡,要求她们每天完成100元到600元的行窃“任务”,如果按时完成,不仅有好饭菜吃,每月还能分到1000多元“奖励”。成员偷的财物越多,得到的“奖励”就越多。如果完不成任务,不仅得不到钱,还要自己解决吃饭问题。她说:“起初,大家都是因为某种原因被迫当小偷,后来大家偷习惯了,不想通过劳动赚钱,因此又离不开胡姓男子了。现在,虽然我打工每月只能拿到七八百元薪水,但不仅能给父母寄一点,而且我的生活比以前做贼更安定和愉快了。”
“各路”小偷自有特点
晓晓说,来自不同地域“商场贼”,形成大大小小的帮派,每个帮派都有各自的特点。例如:她原来所属的“海×帮”,主要由十六七岁的女子组成。其特点是行窃时三人一组,年纪稍长的装成顾客购物打掩护,年轻的动手;一般是中午12时到下午4时行动;偷窃的主要对象是所有人的包和经营户存放贵重物品的抽屉。该帮因人员年纪小,涉案金额小,被抓后,一般情况下只能口头教育一番后放了;偷窃金额较大的,就会被公安部门处罚或拘留。
“燕子×帮”的主要成员是中年男女。其特点是多人一起行动,有时他们各抱一个小孩作掩护,一旦经营户不注意,他们便把贵重物品、钱或服装塞进包裹孩子的外套内。这些人一般是上午10时到下午4时行动,经营户稍不留神自己的财物,就会成为他们下手的对象。该帮成员被抓后往往大哭大闹,但一般因涉案金额不大,被抓后受到的处罚较轻。
“越×帮”的成员由不同年龄的男女组成。其特点是二人早上10时前行动,工具是薄薄的刀片,主要是割坏刚刚运送到商场的大包裹和顾客随身携带的包裹,然后偷取里面的物品。新和平商场在今年6月份就抓获3名这类窃贼。
除此以外,还有多个帮派的小偷“活跃”在南宁市内各个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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