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29日电:为扩大声势,出钱雇人为自己实施不法行为“呐喊助威”,少则50元一人,多则200元一人,一次性能雇到五六十甚至七八十人,这种受雇于人者被称为“摆造型”。云南省昆明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批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案时发现,“摆造型”行为有滋生蔓延之势,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甚至以此为谋生手段。
云南省昆明市检察机关近日办理了一批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案件,从中发现了“摆造型”的现象:聚众斗殴的组织者为了扩大声势,出钱雇人为自己“呐喊助威”,出钱者每次都能“买”到五六十甚至七八十人来为自己造声势。
“摆造型”现象滋生并蔓延
办案检察官给记者介绍了几个案例。
犯罪嫌疑人郑才勇与同乡人杨思德合伙做保健品生意。后来,郑才勇分离出来自己干,与杨思德形成竞争关系。一天,因生意上的事,杨思德公司的人打了郑才勇的司机。郑才勇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就打电话给一个外号叫“东北老七”的人,请他邀人来为自己找杨思德报复搞“摆造型”。“东北老七”一共为郑才勇雇了七八十人到杨思德的公司进行报复。在混乱的打斗中,杨思德公司的一人被刀刺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东北老七”向郑才勇讨要“摆造型”的费用,郑才勇没有给钱,“东北老七”就强行将郑才勇的两辆车开走。
犯罪嫌疑人“建宏”(在逃)帮“赖林”(在逃)到昆明的昆曲高速公路旁的一个村子里“摆造型”,事后没有拿到“报酬”,就邀约犯罪嫌疑人杨贤智等三十余人,找“赖林”算账,与“赖林”及其邀约的二十余人聚众斗殴。在打斗中,一名叫胡庆红的男子被钢管和砖头打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摆造型”成闲散人员谋生手段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摆造型”组织者是有意出钱“买人”,而参与者为了钱,也乐于被人买去“助威”,彼此之间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联系,尤其是不少社会闲散人员竟然把“摆造型”作为一种主要的谋生手段。这些社会闲散人员没有固定职业,由于“讨生活”艰难,这些人不但一看到“有活干”(被买去打架)就乐意,而且还希望经常能有这样的“活”干。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参与“摆造型”者的报酬还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行业惯例”:根据“摆造型”的人所起的作用而定。一般来说,仅在现场站一下,为邀约者壮大声势、呐喊助威的,每人每次可获得50元的报酬;如果实施动手打人行为,每人每次就可得到100元的报酬;如果积极卖力甚至敢使凶器(木棒、砖头、刀子),每人每次可得到200元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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