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与11家检验检疫局签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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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8-3 9:36:04 |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3日电:继与河北、甘肃检验检疫局签署检验检疫业务合作备忘录之后,近日,在天津市政府、海关总暑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主办的“推进口岸区域合作座谈会”上,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别与北京、山西、陕西、河南、四川、青海、内蒙古、宁夏、新疆等9家检验检疫局签署了“检验检疫业务合作备忘录”,至此,天津检验检疫局已与天津口岸腹地的11家检验检疫局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推进“大通关”建设,推进直通放行的实施,加快通关速度,为提高北方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持续快速发展,发挥检验检疫应有的作用。
天津检验检疫局与11家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检验检疫业务合作备忘录”基本内容包括:检验检疫区域合作的目标、原则、机制以及合作的内容。按照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天津检验检疫局与11个相关检验检疫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产地检验、口岸放行”业务协作机制,把好出口商品质量关;实施信息共享管理,建立相关进出口商品的电子档案库;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源头控制机制,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组织开展直通放行进出口货物的风险评估,提高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保障货物进出口安全、顺畅,实现检验检疫“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
携手合作的11家检验检疫局一致认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检验检疫区域合作向更广泛更深入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即将开始运行的口岸与内陆货物直通验放的区域合作新模式的实施过程中,一致表示要共同努力,加强联系,深入研究,以点带面,逐步扩大,使区域内各局在联合执法,直通验放,创新模式,提高效率方面走出一条新路,更好的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
检验检疫业务合作备忘录签署,受到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欢迎和支持,对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以高度赞扬,并希望检验检疫为区域合作作用的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通讯员 刘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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