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周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始终将维护天津金融稳定作为加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请介绍一下近几年天津分行在维护天津金融稳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苏东海:维护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三大职能之一,要做好这项工作,人民银行不仅要整合和协调自身内部的不同职责,而且要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的协调。天津分行认真筹划,大胆创新,开创了维护天津金融稳定的新局面。
一是积极探索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机制建设,研究设计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加强了金融部门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传递信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建立了天津市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天津市金融稳定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天津市金融稳定信息交流制度》。协调机制形成的一种多方参与、相互配合、协调有效的局面,对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障天津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建成并开通了天津市金融稳定网,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发布金融风险提示和宏观政策及监管信息,有效探索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加强信息交流搭建了信息交流平台,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前瞻性、有效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构建了金融风险监测和稳定评估工作框架。对天津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进行全面评估,是正确判断金融形势、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及时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从2005年起每年定期出版《天津市金融稳定报告》,初步建立了金融稳定监测指标框架,并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对天津市2004、2005和2006三个年度的金融稳定状况总体评估,编辑出版了《天津市金融稳定报告》内部版,发送天津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对天津市的整体经济金融形势做出了科学、正确的判断。
四是完善了风险应急处置的各种制度。根据《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天津市突发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并积极配合总行,会同天津市商业银行、天津银监局、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为及时化解、有效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确保社会金融稳健运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五是加强了对天津市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完成了部分高风险金融机构天津营业部的清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稳妥的处置其他被关闭、托管的证券机构的风险;认真做好被处置的17家证券机构出现的涉及16.87亿元、39000人的个人债权及机构名义个人债权的相关收购办法的设计、甄别和收购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地方金融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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