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30日电:未成年人手持砖头抢劫了价值650元的财物,但考虑到尚属初犯,最终判决对其从轻处罚。
20岁的张翼(化名)和17岁的李瑞(化名)均来自河北省。今年3月31日晚上11:23,经过事先预谋,张翼、李瑞伙同王峰(化名,另案处理),在开发区一条僻静的街道上,手持砖头准备实施拦路抢劫。当一名行人从此路过时,3人将其身上的5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600元的CECT手机抢走。
日前,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共同办理了此案。考虑到被告人李瑞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这次抢劫又是初犯,而且涉案金额只有650元人民币,庭审中两被告人自愿认罪,因此在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决定对被告人李瑞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张翼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李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刘弘 李楠 冯向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