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的三大敛财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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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8-6 18:20:31 |
今年53岁的靖大荣,是徐州市少有的正处级女干部,曾担任过徐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州市建设局局长,同时也是徐州市人大代表,可谓风光无限。但是随着手中权力的不断增大,她开始把握不住自己,一步步滑向了受贿犯罪的深渊。因受贿325万元人民币和3000元美金,经徐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于8月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8月4日新华网) 靖大荣腐败案之所以引人注意,一是其曾经以写下《以我沉痛“七笔账”,劝君走好人生路》的深刻忏悔书而“闻名”,二是其敛财招数“别具一格”,即先后以丈夫名义拿“奖金”、以职权为筹码买“低价房”、以弟媳名义入“干股”等。只可惜美梦一场,反为“两高”关于受贿罪的新规定做了一个生动的“注脚”。 让丈夫“招财进宝”。俗话说,夫贵妻荣。而对靖大荣夫妇来说,却是妻贵夫荣。靖手中掌控有工程项目支配大权,自然引来了众多窥探的目光。而要获取靖的“垂青”,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其丈夫吹枕边风,本就见钱眼开的靖也乐于这种敛财之术。于是,工程承包商与靖一拍即合,臭味相投。每次承包商到靖家送钱时,都称这是给靖丈夫的“奖金”。明知是不义之财,靖却在这种掩耳盗铃式的行贿中欣然笑纳,那种贪婪之心由此可见一斑。 以弟媳“掩人耳目”。开发区有座“烂尾楼”,靖纵恿房地产商王某以680万元的价格买下来,然后又以20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上海某知名公司。王某用该公司给付的购房款800万元注册了一家新公司,而靖强烈要求“持股”,王某无奈之下追加注册资本200万元,作为靖的股本。为掩人耳目,靖便以其弟媳范某的名义持股20%。如此,靖不花一分钱就瞒天过海坐享了“烂尾楼”开发“干股”之利。 用职务“呼风唤雨”。身任市建设局局长,靖在徐州建筑领域可谓是炙手可热、呼风唤雨式的人物。因而,那些房地产开发商们总是想方设法用钱开路来讨取靖的“欢心”。靖想买一套高档住房,正愁巴结不上的韩某立即将市场销售价格每平方米3800元的一套楼盘,以每平方米2110元的价格“送”给了靖。而颇有心机的靖为避免留下“后遗症”,便以其女儿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特意把购房日期签到了楼盘市场价格最低的2003年。 为攫取钱财,靖大荣可谓绞尽脑汁。但靖“聪明反被聪明误”,无论其披着怎样“合法”的外衣,都逃脱不了被法律制裁的下场,这是所有贪官的劫数。(陆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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