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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制与措施保障
17.坚持规划先行。在进一步完善提高新城、中心镇规划的基础上,完成覆盖全市所有乡村的建设规划,引导和调控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要高起点搞好城乡规划,统筹区县空间布局、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统筹社会事业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县规划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及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模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当向有农业的区县倾斜。
18.坚持用市场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滨海新区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效应、优惠政策的延伸效应和新区品牌效应,发挥区县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和地缘优势,建立项目招商、土地利用有偿转让机制,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经营与分配,千方百计把国内外资金引到区县。放开领域,放宽条件,鼓励支持农民兴办工商企业。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扩大直接融资。各区县组建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对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土地换资本。2007年,市和区县财政追加一定数量的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以后逐年增加,并引导农民增加投入。
19.完善统筹城乡发展政策机制。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确保每年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要把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和财政预算,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转向农村。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相统一的财政体制,完善和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政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将部分市级固定收入划分给区县,逐步形成财力向农村地区和基层倾斜的财政分配体系。对新建高新技术和国有工业企业转到区县的,比照滨海新区和工业战略东移的政策,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拟定。
20.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发展思路。要集中精力想事、办事、成事,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切忌形式主义。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制定支持区县加快发展的具体意见。要继续完善政府系统对区县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建立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农村机制。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选好建强村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一大批坚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有能力、会干事、群众拥护的基层干部。要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制度,促进管理民主。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引导农民更新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培育造就新型农民。要发挥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联、调解委员会和民兵等组织的作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振奋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开创全市“三农”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