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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质检总局:禁止从英进口偶蹄动物及产品
2007-8-7 17:05:09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7日电:2007年8月4日,英国首席兽医官向OIE通报英格兰南部一农场发生O型口蹄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7日,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联合公告,禁止从英国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英国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英国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的从英国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对2007年7月8日后(含7月8日)启运的来自英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包括乳制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2007年7月8日前启运的来自英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口蹄疫(O型)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英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英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英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千龙网 编辑:烨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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