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老教师状告出版社维权 一字之差引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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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12 15:12:58 |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12日电:《山猫数字王国历险记》、《山猫字母世界历险记》、《山猫动物哈哈传》等精美的彩色卡通动漫图书的出版方长沙山猫卡通节目有限公司在本市惹上官司。该公司出版的《山猫9000原创MTV》彩碟中收录了本市老教师程宏明作词的歌曲《zhuo wen hao》(捉问号),然而却将他的名字印成了“程宏民”。一字之差引发诉讼,程老师一怒之下将山猫卡通公司和销售彩碟的书店告上法庭。日前,在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山猫卡通公司将尚未发行的《山猫9000原创MTV》彩碟外包装上《zhuo wen hao》的词作者更名为原告程宏明,并赔偿程宏明经济损失人民币790元。
原告程宏明诉称,2006年9月7日,他在一家书店购买了《山猫9000原创MTV》彩碟,发现其中第4集第5首歌《zhuo wen hao》的歌词是他的创作。但该彩碟中的少儿歌曲《zhuo wen hao》标明作词是“程宏民”。经查得知,《山猫9000原创MTV》彩碟在国内外大量发行。在2005年3月底的“上海国际会展”上,10万套精美的“山猫”彩碟出口墨西哥。
程宏明表示,他曾多次与山猫卡通公司坦诚交涉,均遭到无理回绝,故将山猫卡通公司和销售彩碟的书店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各项损失5000元,同时通过媒体公开向其赔礼道歉。
被告山猫卡通公司未派代表参加庭审,但邮寄了应诉书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山猫卡通公司辩称:其与原告程宏明于2004年1月30日签过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山猫卡通公司同意支付程宏明独立创作作品《zhuo wen hao》的稿费。原告程宏明收到山猫卡通公司邮寄的稿费后,其独立创作作品《zhuo wen hao》的所有版权、权利、权益归山猫卡通公司独家所有。山猫卡通公司将拥有版权的少儿歌曲《zhuo wen hao》制作成音像制品。但在制作过程中,外包装的印刷发生了“字误”,将原告程宏明的“明”字误写成“民”字,但里面的影像字幕内容是正确无误的。
本案审理过程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长沙山猫卡通节目有限公司将尚未发行的《山猫9000原创MTV》彩碟外包装上《zhuo wen hao》的词作者更名为原告程宏明,并赔偿程宏明经济损失人民币790元。(张家民 郭学文 曹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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