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20日电:9月14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向公众道歉”。(2007年9月17日《人民日报》) 行政美德,良心为先,政府失职道歉其实就是在弘扬行政良心,行政者首先是人,应该具有人的良心感,一个人如果没有尽到做人的责任,给家人造成了伤害,给家族造成了不良影响,善于说“我错了”,就是有良心的表现,同样,官员的责任首先是自己的良心责任,有勇气说“我们错了”,就是有行政良心的表现。 政府部门失职,及时而公开的道歉,显示了政府部门对待失误的诚意,从一个侧面表现了政府应有的行政伦理,既显得很厚道,又显得很人道,能够及时化解和减轻公众的不满情绪,政府部门善于低头认错,不仅不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反而容易提升政府形象。 政府失职道歉就是实施官场“治庸”,长期以来,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对于政府部门官员的“贪”和“色”的治理很重视,出台很多的内外法规进行监控,但是对于一些官员的“庸”却没有认真对待,在一定的程度上,“庸”比“贪”和“色”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因为“庸”是披着合法外衣的消极作为,势力更大,对社会发展的羁绊阻力更大。 过去,一些地方也实施了政府失职道歉制度,但是仅仅停留在道歉上,于是有人发出了“依法担责比公开道歉更重要”的呼声,我们欣喜地看到,深圳此次实施政府失职道歉制度,并不仅仅停留在道歉上。先道歉,再问责,让道歉的威慑力延伸到问责上,这就是道歉机制的进步。 但是,也应该看到,“庸”的背后其实就是渎职,政府失职道歉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的渎职行为而言,对于渎职很容易理解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好心办坏事”以及“反正没有落入自己腰包”等,如果没有对渎职行为产生足够的敏感和痛恨感,必然影响失职道歉制度的开展。 政府失职道歉是政府善于承担道德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的表现,是政府责任得以最低程度的保证,如果这样的道歉能够从开始的依赖行政要求而道歉,变为逐步的积极自发道歉,那么,政府失职道歉的公信力、说服力和凝聚力就开始自然出现了。 政府善于低头认错,人民就善于谅解政府,就容易和政府进行沟通,官民和谐的局面就容易形成,善于认错的人,更能够获得发展潜力,越是谦虚的人,越容易获得更多的人缘,同样,越是谦恭的政治和权利,越的容易获得民众的爱戴,政府失职道歉不但凸显责任政府意识,也是一种政治文明,在建设和谐官民关系的今天,应该让政府失职道歉来得更普遍、更实质和更深入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