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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购房后5年内不得交易
2007-9-27 11:01:09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27日电:本市第一部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的《天津市房产交易管理条例》日前颁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内涵不断丰富,各种交易、融资方式不断涌现,交易形态日益丰富,由此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起,本市建立并完善了集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交易及资金监管、产权产籍三大网络系统为一体的房地产网络交易平台。此次颁布的《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此予以确立,填补了本市“房地产交易网络管理”“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法规空白。据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条例》配套性文件正在紧张的审修中,将于近日陆续出台实行。(马樱健 吴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城市快报 编辑:淡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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