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支教教师优先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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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27 12:36:48 |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27日电:昨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即日起天津市启动200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据悉,今年本市教师职称评审注重支教经历,凡赴西藏、新疆和甘肃地区,以及到农村地区支教一年以上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同时,评审强调师德考核,师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据悉,2007年度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参评人员范围是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人员,已办理了“退休”和“内退”手续的人员,以及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应退未退的人员,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支教教师优先参评
凡赴西藏、新疆和甘肃地区支援当地中、小学教育工作已满一年以上,并做出一定成绩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凡列入本市“实施支援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范围,且在受援学校已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在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时,可不占用本区县、本单位当年晋升的岗位职数及结构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师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按规定,各区、县教育局和基层单位工作中要优先推荐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勇挑重担、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的一线骨干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学科德育和学科教学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工作在农村边远乡镇的一线教师以及努力提高专业水平,积极参加高学历教育的教师。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要注重考察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对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考取)专业技术职务。
教学工作量必须达标
按要求,参评人员要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非专任教师须承担由教育、科研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兼课”。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的,须有区、县及其以上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兼课”的,每周分别不少于2课时和4课时,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胡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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