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孩被判缓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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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28 10:11:08 |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28日电:未成年人小月、小云、小龙伙同成年男子黄宁,以非常成熟的手段设局,将小月同学的手机抢走。本案开庭期间,本报曾做过报道。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黄宁有期徒刑4年半。小月、小云、小龙分别获刑2年、3年和1年,但都被判处缓刑。
2006年11月17日,16岁的女孩小月和比她大两岁的小云,向成年男子黄宁提议“下小月同学王伟的手机”。后来,小云又纠集了与她同龄的男孩小龙。4个人仔细进行了预谋,并做出具体分工。
当日下午4时许,小月按事先约定,以吃饭为名将王伟约至南开区一个小区。小月、小云与王伟用餐期间,小云偷偷地为黄宁等人指认了王伟。黄宁见过王伟后,打电话要求小月、小云立即离开王伟以便下手,小云、小月“领命”辞别王伟。王伟走出餐厅后,黄宁和小龙尾随其来到一个路口附近,然后由小龙拨打王伟的电话,就在王伟接听电话的时候,黄宁走上前去对王伟说:“有人雇我来打你。”然后便朝王伟的肚子连捣几拳,并将王伟的手机抢走。
黄宁还犯有其他盗窃罪行。(张家民 何锦辉 马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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