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一实行新法规 遇家庭暴力可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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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30 11:40:15 |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30日电:10月1日,根据天津市新修订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本市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这意味着,在家庭中受虐待的一方,不需再将“残酷虐待”“精神虐待”“冷暴力”等受虐行为单纯视为自己的家务事,而能够得到公安机关的有力保护。新规施行前,记者走访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及基层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就警方处置家庭暴力问题进行深入采访。
走访警方 遇家庭暴力受害人报警的寥寥无几
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王科长介绍,目前,受害人报警直接反映家里发生暴力的情况几乎没有,家庭暴力案件多是以受害人到派出所求助或是求解家庭纠纷等形式出现,这与传统观念认为家庭暴力纯属私事、家务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王科长说,新举措肯定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
采访中,记者听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今年7月7日凌晨,女青年裴某跑进西于庄派出所,请求民警阻止其醉酒的丈夫李某对其殴打。当裴某正向民警哭诉自己因为家庭琐事遭受丈夫的殴打时,满身酒气的李某闯进了派出所,不由分说便上前揪住裴某的头发,当着民警的面继续殴打裴某。民警见状上前劝阻,但酒醉的李某却对民警的劝阻置若罔闻,甚至还动手打了民警。民警遂依法对其进行约束,并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摄录。
这时,刚才还对丈夫颇为不满的裴某竟然突然变脸,强行上前抢夺民警的摄像设备,抢夺不成又向手持摄像机的民警投掷花露水瓶。当民警上前阻止其行为时,裴某竟将民警右手咬伤。
“这样的情况,我们基层民警多有领教。”采访中,一名派出所民警对记者说,“所以,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基层民警对家庭暴力行为的举证、认定等可能都会遇到问题。”该民警还补充说,一直以来,接到家庭暴力的反映或举报,派出所均予以受理,但因为相关原因,受理后基本以调解为主。
与妇联联合 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对于如何更好地处置家庭暴力事件,本市警方也一直在做着有效的探索,本市河北区妇联与公安河北分局就联合成立了本市首个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
昨天,公安河北分局有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现在家庭暴力情况还是以妇女受到欺辱、殴打为多。目前,公安河北分局对家庭暴力案件实行优先接警、优先救助、优先处理。对接报的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迅速出警制止并及时做好查证工作。对受害妇女要求提供保护的,对施暴方予以强制约束,或无偿将受害妇女送至其认为安全的地方,防止暴力演化升级。对轻微施暴者进行训诫教育和法制教育,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置,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其到有关部门投诉解决。
记者调查 家庭暴力时有发生 一味忍耐易酿惨剧
据了解,目前本市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手段、方式伤害和摧残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仍然时有发生。
中山路派出所管界内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张某某与妻子刘某某闹矛盾后,买回硝酸,趁刘某某不备泼到对方头上,造成刘某某身体多处烧伤。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将刘某某送到医院抢救。如今,张某某已被法院判刑。据查,张某某以前就曾因琐事殴打过妻子,但刘某某一直没有告发,直至惨剧出现。
警方说新举 纳入接警受理范围 将有效保护受害人
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称,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饱含温馨和睦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被迫面临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些家庭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往往会引发新的更大的矛盾。
而新举措对防止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作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明确公安部门应当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及时处警;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制止,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司法行政、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受侵害者的请求,依法为受侵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必要的救助。法规最新规定,将成为打击家庭暴力的有力保障。
该工作人员称,此外,本市公安局和司法局还将联合组成调解工作室,对家庭间发生纠纷出面予以调解。这一新型联合调解工作室将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由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根据街乡镇司法所建立情况,统一选派公安民警进驻联合调解工作室,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办公,共同调解家庭和邻里等纠纷,将矛盾及时在内部化解。(常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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