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4日电:河东区200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搞好200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我区2007年兵役登记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河东区2007年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区2007年兵役登记工作,以总参谋部《关于认真做好平时征兵工作的通知》(1997参动字第45号)和市政府、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平时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2000津政发59号)等文件为依据。本着精心筹划、科学组织、规范程序、依法登记的思路,突出抓好宣传发动、审查把关、确定预征对象和总结四个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兵役登记工作的落实,打牢年度征兵工作的基础。
〓〓二、兵役登记的时间和对象
1、兵役登记的时间:从8月25日开始至9月25日结束。
2、登记的对象: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的男性公民。
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登记: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登记。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不登记。
公、检、法、司、安全局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不登记。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正在劳教的公民不登记。
全日制中学(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暂缓登记。
〓〓三、阶段划分及主要任务
〓〓我区兵役登记工作分四个阶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