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窃公安赔 媚商到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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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4 16:02:48 |
贵州省都匀市目前拨出专门款项建立专项基金,针对在该市遭遇财产被盗、被抢的部分外来投资者、本市部分企业,如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破案,当地公安局将先行赔偿。(9月2日《贵州商报》)
这种新闻乍一看很有些迷惑人,财产被盗公安先赔,让人险些要欢呼政府部门执法为民勇担责任了。不过稍一较真问题就来了,并不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法人、公民的财产都享有这种优惠政策,被特殊关照的只是部分外来投资者和部分市内企业。按照当地的说法,这批人叫做外来投资者、纳税大户、诚信纳税人,说白了就是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突出者。公安赔企业并非普惠式的政策,仅仅是一项“老板特权”。
在招商引资如火如荼的背景下,这种“老板特权”并不罕见。地方政府或者承诺免税若干年,或者喊出土地零租金,甚至赋予企业老板“超国民待遇”,子女上学优先,享受交通违法豁免权,娱乐场所免于检查,等等。有地方政府美其名曰“亲商”,其实质不过是“媚商”——— 通过放弃法治原则、公共利益给老板特权,以期招商引资方面的成果。都匀实行的企业被盗公安先赔政策,与上述形形色色的媚商举措如出一辙,只有需要挞伐的恶俗,没有值得肯定的任何新意。
需要警惕的是,一切媚商的把戏都是秀。大多企业选择到哪里安家,说到底看重的是当地的综合投资环境,也就是一个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是保证企业发展的根本外部基础,这样的综合投资环境恰恰是最难打造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不大刀阔斧地进行公平公正的制度建设,却忙着在赋予老板各种特权方面作秀博取名声,这显然是一种本末倒置,是只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的短视行为。更严重的是,这种媚商行为暴露了某些地方政府轻视法治的恶习,试想,今天可以突破法律媚商,明天完全可能踢开法律“宰客”。
其实,财产被盗公安先行赔偿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因为这样的倒逼可以给职能部门施加足够的压力,但前提是赔偿的对象必须包括全体公民和法人。比如一些地方探索实行的农资打假先行赔偿,就是工商部门对所有农民买到假农资都先行赔偿,再去查处追偿。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所谓的公安先行赔偿企业就成了媚商的一个幌子,只能让老百姓感到公平不再,企业觉得缺乏诚意,秀来秀去负面影响大于正面价值,所以,果敢叫停媚商行为才是明智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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