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5日电:昨日从市旅游部门获悉,针对即将到来的“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十一”黄金周旅游行车质量安全提示和“十一”黄金周旅游质量安全提示。
根据“十一”黄金周旅游行车质量安全提示,旅游行车要坚持“六证”齐全;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单程行驶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有上岗证的副驾驶员,保证驾驶员一次驾驶不超过3小时,24小时之内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要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明确责任;要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预留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沟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根据“十一”黄金周旅游质量安全提示,各旅行社要杜绝“零负团费”,完善质量与安全措施;加强对导游人员服务质量与安全方面的业务培训;各社要安排中层以上领导值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出境游的旅行社,要严格遵守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提醒游客注意举止文明,增强自我防范能力。(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