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淫秽节目坐大再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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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8 17:03:16 |
9月6日《京华时报》报道,5日,国家广电总局通报批评了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和成都市人民广播电台严重违规,制作播出肆意渲染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性器官和吹嘘性药功能等淫秽不堪的节目;严格禁止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策划、制作、播出涉及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性器官和性药功能的低俗、下流栏目。
这是继8月15日紧急叫停重庆卫视“第一次心动”后,广电总局又一次“叫停批评”之举。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在叫停“第一次心动”时,96.4%的受访者投了赞成票。此次通报也再次获得了一片叫好之声——可见,广电总局此举颇得民众支持。
但笔者认为,我们一方面对广电总局的举动表示欢迎,另一方面也需要反思,当地的相关部门,为什么一直没有把关,没有采取措施,任由问题严重到如此地步,惹得百姓怨言鼎沸?
再进一步来说,光靠广电总局的通报批评作用毕竟有限,在多次叫停之后,还有可能出现“法不责众”的现象。因此,所有的低俗节目都靠广电总局“叫停”,实在是“不可承受之重”。那么,广电总局的管理行为能否上升到法制化的层面?能否把抑制低俗节目的泛滥推进到更前沿,让其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应有的约束?
诚然,号召媒体增强社会责任感是非常必要的。但需要看到的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光靠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发挥“他律”的作用。现在看来,只有通过法律的规范,什么是色情,什么是淫秽、低俗、下流,什么样的节目才算是“不健康”,才能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有了这样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才可以做到“随举随纠”,而不是任由问题发展,最后只得靠广电总局“叫停”。同时,有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广电总局的处理才不会受到“处理过重、只处理我不处理他”的质疑,公众也才不至于对那么多的“疑似低俗”节目感到无处举报。
近几年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庸俗甚至淫秽的内容换取收视率、收听率的现象,在某些电视台、电台普遍存在。因此,我们支持广电总局对问题突出的电视台、电台进行处理,但更期待通过法制化途径予以规范,让治理庸俗节目走上常态化轨道,以此来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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