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实施爱民惠农之举 两千村官按月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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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 10:57:42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0日电:伴着2008年新年钟声,西青区2000名村干部首先感受到了这个“民生年”的别样关怀:区委、区政府提高村干部待遇政策的出台,让这些官不大、事不少的村官们也能像机关干部一样,能够按月领工资、退休有保障,可以甩开膀子干事,不用顾虑家里的柴米油盐了。
以前,村官待遇低,工资多年“一贯制”,这是村级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在相继出台调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老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惠农举措的同时,西青区也把民生关怀送进村干部心坎儿里,为他们送上“民生福音”。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村级干部待遇试行办法:对在职村级干部工作报酬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村书记、主任1000元,副书记、副主任800元,两委委员700元。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收入水平,适时调整村级干部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劳动力收入水平和村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来核定工作报酬,确定绩效工资档次,并根据考核和测评结果,核定绩效工资。同时,对退休的村干部实行生活补贴。根据退休村干部在职时曾担任职务高低和任职年限长短确定不同补贴标准。累计任职年限6年以上(含6年)的村干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生活补贴。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标准为正职享受同级别现职村干部基本工资的60%,副职及两委委员享受同级别现职村干部基本工资的50%,任职年限超过规定的最低任职年限,每超过1年,增加两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同级别现职村干部基本工资标准的90%。对享有特别荣誉的村干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增加5到1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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