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 要限产限售限用
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动加大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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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 14:33:58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0日电: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指出,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针对群众关心的有关执法部门将如何抑制塑料袋的生产流通问题,市环保局专家今天上午在解读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时指出,该通知明确了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机制。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0日电: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指出,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针对群众关心的有关执法部门将如何抑制塑料袋的生产流通问题,市环保局专家今天上午在解读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时指出,该通知明确了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机制。
通知指出,质检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要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工商部门将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另外,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 (李贤 张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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