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6日电:2003年换届以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不平凡的五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6日电:2003年换届以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不平凡的五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地方性法规质量显著提高。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五年来,审议地方性法规100件,通过了97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注意探索规律、完善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根据全市中心任务,特别是围绕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积极而又审慎地制定立法计划,在突出经济立法的同时,注意抓好社会事业、“三农”工作、城建城管、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先后将16件法规草案向社会公示,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两个法规草案召开听证会,努力使立法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妥善处理立法与改革、政府与市场、权力与权利、惩罚与引导、法治与德治等重要关系,努力使制定的法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四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审议程序,高度重视发挥市人大法制委统一审议和市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形成了从制订计划到起草、审核、审议、修改各个环节比较顺畅的协调机制。先后三次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统一思想认识,作出安排部署。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对涉及部门多、综合性较强的法规,采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委托有关社会组织起草等方式,收到了较好效果。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实效明显增强。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五年来,听取或审议87项报告,开展8次执法检查和24次视察,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搞好对市政府规章备案的审查。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开展监督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五年来接待群众来访12587人次,办理群众来信3976件,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设和谐天津作出了积极贡献。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监督法。协助市委举办全市学习监督法报告会,通过召开党组和常委会会议、举办专题研讨班等方式,认真学习监督法,研究探讨有关问题。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以及“一府两院”整改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代表和社会公布。制定了市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明确了内容、方式和程序。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抓大事。本届常委会开展的监督工作,涉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新农村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群众利益等各个方面,都是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三是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加强监督前期的调查研究,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检查和政府自查相结合、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等方式,拓展了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坚持整改反馈制度,跟踪检查,督促整改,保证监督实效。四是通过开展监督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时,注意发现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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