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日电:日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各区县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杨晓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