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襄军:各级检察机关要当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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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 9:21:06 |
| 简要内容:1月16日结束的天津市检察长会议上,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在讲话中对该市各级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
1月16日结束的天津市检察长会议上,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在讲话中对该市各级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据悉,自2003年以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2475人、不起诉674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8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和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8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1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409件。此外,积极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实现超期羁押人数为“零”;认真做好刑事案件申诉赔偿工作,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33件,依法赔偿18件。
散襄军要求,该市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把检察工作放在保障和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创新工作思路,围绕“争创先进检察院”这一奋斗目标,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排头兵,使天津的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朱建军 阮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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