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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 浙江农民工生存状况实录
[聚焦新年新法规: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保护伞”之外的四类劳动者
[聚焦新年新法规: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今年兼职导游将被大量淘汰 专家:新法亟需细化
2008-1-25 7:55:15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5日电:2008年元旦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对我国劳资关系产生深远影响的重要法律。新法对中国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生存境遇、甚至前途命运究竟带来多大的实际影响?农民工工作不签合同、离职不给工钱、加班不给补贴等等这些现象是否依然存在?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5日电:2008年元旦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对我国劳资关系产生深远影响的重要法律。新法对中国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生存境遇、甚至前途命运究竟带来多大的实际影响?农民工工作不签合同、离职不给工钱、加班不给补贴等等这些现象是否依然存在?

    带着这些疑问,在春节到来之前,记者走访了浙江各地的工厂、工地,并实录农民工兄弟真实生活和他们的心声。

    新法说的啥?咱们还弄不大明白

    尽管各大媒体和政府相关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宣传这部与每个劳动者息息相关的法律,一些工地、工厂也悬挂了关于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横幅,很多农民工却对此“不太清楚”,不少人甚至“一概不知”。

    “没有人说要跟我们签订合同,整个施工队20多个农民工,都没有签订合同,就是‘口头合同’。过年回去前,老板(萧山当地的一个包工头)说,‘愿意干,提前打个电话,明年再来!’”,在萧山修公路隧道的四川省蓬溪县农民工谭安民说。

    “如果向老板提签合同,老板就不让干活——出来找工作不容易,有这个必要跟老板较劲吗?”很多农民工认为,只要老板认识,老板的家也知道,工资就不用愁了,很少有人想利用法律为自己维权。

    “工地上没有签合同这回事,很简单,干一天活,算一天钱。大多数工地打工的都没有签合同。(合同)不用签,俺们都是流动的,说走就走,”在杭州钱江新城工地上打工的安徽涡阳县40岁的王志收和20多岁的吴增魁表达了一致的看法。

    最怕老板玩“人间蒸发”,拿不到血汗钱

    浙江省是中国的“世界工厂”,近年来,由于“民工荒”和政府部门打击用工企业欠薪现象力度加大,浙江省农民工欠薪现象已明显减少。但是,一方面由于目前社会“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老板逃逸”现象成为农民工的“心头之患”。

    在舟山一家船厂打工的辽宁辽阳市21岁的小伙子李迎说,去年10月份,他在广州黄埔一家船厂打工,到该发工钱的时候,老板玩“人间蒸发”,跑了!20来个工人的工资被赖了!因为遇到过一回骗,一直心有余悸,“出门再不敢随便相信任何人了。”

    老板逃逸的重灾区是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的层层分包,形成了长长的债务链,业主-建筑商-分包商-农民工,利润逐级盘剥,小包工头在发生亏损时,往往一走了之。”浙江一位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透露。针对上述情况,浙江近年来在建筑行业中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将解决劳资纠纷的关口前移,收效显著。

    遭受侵权,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

    32岁的蔡灿卫来自河南省汝阳县,在浙江温岭石粘镇一家鞋厂打工。出来打工四五年了,对于老板的做法,蔡灿卫有“一肚子苦水要倒”。

    “工资由老板说了算,而且随意克扣。老板说你干的不好,就只给发65%;休息天打扫厂房卫生,老板说,你地没有拖干净,罚款200元!全厂100多号人,有60人被罚过。” 

    有没有养老、医疗等保险保障措施?“老板合同都不跟我们签,哪还有这一说?不过这一点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当地企业很多都不签合同。”

    “如果跟老板闹翻,就什么都没有了。又怕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活,我们农村人只能忍气吞声!”

    工作与权益,孰轻孰重?记者在调查时了解到,因为维权代价太高,特别是当维权的结果可能是失去工作时,绝大多数农民工选择了沉默与忍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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