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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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30 6:51:48 |
| 简要内容: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副司长王治坤29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透露,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出台新规,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 |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副司长王治坤29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透露,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出台新规,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
“根据物价上涨情况,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会及时出台政策,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他说,“这个措施大概会在春节前出台。”
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国全面建立,民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农村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首先,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上,一方面考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群众的认可,进行民主审评。同时,在救助的程序上实行“三公开”——政策公开、低保对象公开、补助水平公开,而且,村民的评议结果、乡镇审核和县一级的审批结果都进行公示,程序也做到公开透明。
王治坤说,针对物价上涨,200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城市低保对象增加51亿元补助。去年下半年,中央出台了一些相关的物价补贴政策,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收入约30元。同时,各地还就结合当地情况提高补助水平,对家里有重残、重病人员或残疾人、老年人、单亲等特别困难的家庭实行分类救助等方法,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城市医疗救助体系 今年上半年全面建立
“按照民政部要求,到今年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体系要全面建立起来。”王治坤说。
据介绍,我国城市医疗救助体系从2005年开始试点,截至目前,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已经在2560个县(市、区)建制,占总数的89%。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王治坤说,救助体系建立后要对医疗救助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要取消起步线,提高封顶线。“过去要求自付费用达到多少标准才能救助,很多困难群众在100元或者200元以下都享受不到救助,所以我们要求取消起步线,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封顶线的标准。”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实行大病救助和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方法,扩大救助范围;由政府先行支付资金,取代报销制度;做好与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城市医疗保险的衔接,使困难群体的民政救助需求得到一站式解决。
此外,“中央财政今年将大幅增加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同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增加。”王治坤说。
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 费用价格指数正在试编
王治坤透露,为了能够准确地了解困难群体的消费、支出情况,民政部目前正在配合发改委及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试编工作。
王治坤说,由于困难群体的微薄收入大部分用于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这些商品的价格上涨对他们的影响最大,现在社会的平均物价指数不能准确反映物价对他们的影响,所以要专门对困难群体的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情况进行编制。“这个指数如果以后纳入统计,将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价格变化对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影响程度,从而可以及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
王治坤还介绍说,目前民政部和财政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协商,以尽快建立一种合理的资金筹集和保障机制。在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要想办法要求地方不断加大投入。
边缘贫困群体 拟将纳入制度救助范围
王治坤29日说,民政部将来要考虑把家庭收入刚过低保线、生活仍然困难的边缘贫困人群纳入制度救助的范围。
王治坤说,目前北京、上海等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对此已经采取了办法,制定了措施,有些已经形成了制度。
王治坤介绍说,目前我们国家救助的政策主要覆盖的是低保人群,符合低保条件了不仅享受低保,其他的相关救助政策都可以享受,而家庭收入刚刚越过低保标准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其他的很多专项救助也享受不到,所以他们有时候可能会比低保对象的生活还要困难。这部分人群被称为边缘贫困户。
据了解,目前对这些边缘贫困户采取的救助办法是,在城市采取专项救助的办法,此外,对天灾人祸等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困难采取临时救助的办法。在农村,制度设计上已经作了考虑,农村低保的发放是根据家庭的困难程度,分成不同的类别分档进行救助,确保不同程度的困难群体都能得到适当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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