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4日电:从市环保局获悉,为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要求,去年底本市又有31个小区被评选为安静居住小区。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4日电:从市环保局获悉,为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要求,去年底本市又有31个小区被评选为安静居住小区。
根据“安静居住小区”申报标准,符合以下六项考核指标的居民小区被命名为“安静居住小区”。一、在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达到环境噪声一类标准。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区面积大于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居住户数大于300户。三、公安部门认定的安全封闭小区。四、小区绿化率或硬化率达到35%。五、小区已实行垃圾袋装,并做到日产日清。六、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试行)”的要求。
创建安静小区活动对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控制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已建成小区内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有关部门执法难以奏效噪声污染问题,通过居民自律及居民委员会管理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