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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75艘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船舶被禁离港

2008-11-19 10:11:17
    简要内容:截至目前,已有75艘次船舶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被“禁止离港”。“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开展初始检查约412艘次,75艘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低标准船舶被禁止离港。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9日电:截至目前,已有75艘次船舶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被“禁止离港”。海事部门通过实施高强度检查、“禁止离港”等措施,确保港口、船舶及船员安全。

  随着到达天津港外轮数量的增加,一部分船况差、管理存在问题的船舶时有出现,对海上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今年11月11日,两条船龄较长、风险等级高的外轮就因严重不满足国际公约强制性要求,给航行安全和海上环境造成重大威胁,而被采取了“禁止离港”的强制措施。其中,图瓦卢籍“THERESA PACIFIC”轮被发现“应急消防泵不能供水”、“机舱防火挡板无法关闭”等9个可滞留缺陷,巴哈马籍“NANDU ARROW”轮则存在着“救生艇艇体开裂”等可滞留缺陷。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开展初始检查约412艘次,75艘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低标准船舶被禁止离港。”天津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站罗长国处长表示,这些船舶绝大多数是一些被淘汰的老旧船舶,船况非常差,管理水平低下是它们被滞留即“禁止离港”的原因。作为专门负责对外籍船舶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的专业执法部门,船舶安全检查站对到达天津港的船舶采取了高强度的检查,采取了“禁止离港”等措施,使船舶严重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为船舶及船员安全撑起了一把保护伞。罗处长透露,今年3月6日,该站执行检查的一艘船舶,因吊艇架滑轮老化而被滞留,最终修复了缺陷。不久之后,该船在航行途中遇到事故,船员们正是通过该处的救生艇成功逃生的。如果未能提前排除隐患,后果将不堪设想。(刘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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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每日新报 编辑: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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