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2 15:55:21
| 简要内容:据报道,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和就业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提出五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以帮助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稳定就业局势。 |
据报道,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和就业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提出五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以帮助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稳定就业局势。
主要措施有“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等。
简言之,困难企业可以缓缴、或减缴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可是为什么不能免缴?我认为守法的企业具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免缴社保费。所有企业职工同样具有充分的理由免缴社保费。
注意,是守法的企业,包括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两天,向法定假日加班的员工支付相当于三倍工资的加班费,签订劳动合同,给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凡是这样的企业,就拥有充足的免缴社保费的理由。不守法的企业不包括在内。
为什么守法企业应该免缴社保费?这是有道理的,绝不是信口开河乱讲一气。凡事有比较才有鉴别。这件事我们不和国际接轨,我们只和政府官员接轨。众所周知,政府官员享受“财政养老”的待遇,他们自己是不必缴纳养老费的,政府机关也不会缴纳养老费。前有车后有辙,政府官员可以不缴,企业和企业职工同样可以不缴。企业和企业职工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企业依法向国家纳税,也等于代表企业职工向国家纳了税。而政府官员,普通公务员,既不做工又不务农,不直接创造财富,都可以免缴社会保险费,企业和企业职工为什么不可以免缴?
所以,既然要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那就来个大手笔,来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险大接轨”让全世界人民看看。岂不是更具有国际领先和示范意义?那可是能够载入世界史的呵。(田嘉力)(我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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