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春节期间营业时间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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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1 19:04:00 |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日电:
根据国务院通知,2月6日至12日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初一)、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现将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金融专业
(一)2月6日(农历除夕)、2月7日(初一)、2月8日(初二)三天,各支(分)行要保证每天有三分之一的网点对外营业,营业时间为9:00—15:00,并根据营业情况适当调整营业窗口。在春节放假前要在各网点张贴通知,告知各网点的营业时间。春节期间休业网点要在门前张贴告示,告知附近的开门营业网点信息。2月9日(初三)起,各网点对外营业时间恢复正常。
(二)放假期间各理财中心每日必须要有客户经理值班,保证随时为高端客户提供畅通的服务。放假前客户经理需与所管理的高端客户联系,询问客户放假期间的金融需求,并向客户表示节日的问候与祝福。
(三)各支行及现金营运中心放假期间需合理安排业务人员值班,随时监控ATM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并根据机器运行情况,合理调度资金,做好节日期间的装钞工作,不得因装钞不足停机,而影响对外服务。节日期间网点需指定专人每日对ATM进行巡视,确保ATM的正常运行。对于社会安装ATM,各行、现金营运中心要加强巡检次数与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我行ATM的安全运行。
(四)2008年2月6日—2008年2月12日停止办理所有的基金业务,13日恢复正常。网点可以受理客户对基金业务的预约申请,但是必须向客户讲清,放假期间认购、申购、赎回等基金业务,只有在节后沪深两市交易日后方可上送基金公司确认。
二、银行卡业务
春节期间,商户POS正常运转,牡丹卡分中心柜面业务停止营业。
三、电子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春节期间正常运转,“95588”提供24小时人工座席服务。
四、品牌金业务
品牌金业务春节期间照常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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