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昨日上午,许霆案(一审被判无期,引发社会各界争议)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他说,柜员机是许霆案的重要物证,却没有当庭展示,也没有对它的权威技术鉴定。” 但许彩亮认为,许霆在发言中肯定有不诚实的内容,“如果我能和他说话,肯定当面斥责他,他今天肯定说着说着就慌了。 |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23日电:昨日上午,许霆案(一审被判无期,引发社会各界争议)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广州日报说,许霆为自己辩护时语出惊人,说当时从ATM机内取出17.5万元,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不让这些钱被他人恶意取走。

此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昨日的庭审从9时30分开始。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下,长着一副“娃娃脸”的许霆走进被告席。他的精神状态不错,面色红润,声音洪亮,条理清晰。
许霆自述:“一直想把钱还回去”
2006年4月21日晚10点左右,取了两次之后(注:取了2000元),我想把取出来的钱保护好,事后交给领导。结果我取了4万元之后,我的朋友郭安山来了,他问“怎么了”,我说这个柜员机坏了,他很兴奋,说“你小子发财了!”我说,“发什么财,要交给人家的。”
我们就继续取钱,取到身上的衣袋放不下了,就回到出租屋。半个小时后,我就提了个塑料袋再来取。开始是一千一千地取,后来就是两千两千地取。就这样取了很多次,其间,郭安山说“要不用我的卡试试能不能取”,然后我用他的卡取了几次,取了1万左右的钱。
我当时也没有数多少钱,回去之后才数的。第一次是取了65000元,第二次取了后总额是174000元。后来郭安山拿走了1万,用他自己的卡取的钱。取完钱后,我们又回到了我的出租屋。
取完钱后,我一直想把钱还回去。但后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第一,取了钱后,郭安山对我说:这钱不是偷的,不是抢的,怕什么?第二是,回到出租屋,我已经很累了,确实没有体力了。
法官:“希望你能实事求是”
针对“保护银行财产”这一说法,审判长告诫他说,这很可能是宣判前的最后一次公开庭审,因此也是他最后一次机会,希望他能“实事求是”。
辩方:被告柜员机没有到庭
为许霆辩护的代理律师杨振平由于腿部受伤,昨日是坐着轮椅出庭的。他拿起话筒,大声说:“今天还有一个被告没有到庭,那就是柜员机!”
他说,柜员机是许霆案的重要物证,却没有当庭展示,也没有对它的权威技术鉴定。
“柜员机出错,到底错在什么地方?是人为的,还是其他技术方面的问题,到今天还没有明确结论。”杨振平认为,对于柜员机的技术鉴定,关系到许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许霆欲鞠躬遭法警喝止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许霆的状态非常不错,他腰杆挺直,声音洪亮,说话条理清晰,不少有意无意的诙谐举止和语句,让严肃的法庭蹦出了些许笑声。
在开始法庭辩论之前,许霆忽然起立,随后转身对旁听人员说:“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感谢你们利用宝贵的时间来参加庭审!”说着,他还鞠了个躬,只是腰才弯下一半,就被法警大声喝止:“坐下!”旁听席上不少人捂着嘴笑。
许父:儿子最好改判三个月
对于许霆当天在法庭上的表现,他父亲许彩亮有褒也有贬,“上次上庭连话都不敢说,这次说得比上次多很多了,这是我比较满意的。”
但许彩亮认为,许霆在发言中肯定有不诚实的内容,“如果我能和他说话,肯定当面斥责他,他今天肯定说着说着就慌了。”
对于到底怎么判决才合适?许彩亮称:“最好是判三个月啦。”他认为许霆是应该判无罪的,但如果儿子被判几年,那也算是减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