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开展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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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27 18:59:14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27日电:截至2月25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开展的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已有6家天津地区企业获得注册登记资格,可以开展出口种子、苗木及花卉等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27日电:截至2月25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开展的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已有6家天津地区企业获得注册登记资格,可以开展出口种子、苗木及花卉等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进出境种苗花卉因其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极高,历来受到世界各国检验检疫部门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出境种苗花卉质量安全,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对种苗花卉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制度。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发出通知规定,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自2007年12月1日起,来自未获得注册登记企业的种苗花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接受出口报检。同时要求出口企业要建立种苗花卉种植、加工、包装、储运、出口等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
天津地区出口种苗花卉的品种主要包括苜蓿、向日葵、西瓜、辣椒、蝴蝶兰, 2007年,累计出口216批,货值550余万美元,主要输往美国、意大利、荷兰、英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外享有一定的声誉。
为保证天津地区种苗花卉的顺利出口,天津检验检疫局积极行动,迅速组织开展了天津地区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通过对企业种植基地、加工包装厂、企业实验室、产品质量状况等方面的评估,确定是否对申请企业予以注册登记。工作中了解到,天津地区出口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总体水平较高,具有自身的种植基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相对完善,建立有效的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农用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实验室基本满足自身检测需要,部分企业还建有组培室,做到对种苗的自繁自育。通过考核,天津地区6家企业获得了注册登记资格,涉及出口的类型包括种子、苗木及花卉等,截至目前,已有1批种子顺利输往美国。
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天津地区有出口意向、尚未申请注册登记的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请向检验检疫部门提出申请,以保证出口业务的正常开展。 (天津检验检疫局 办公室 电话:66298495)(郁宝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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