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招商功臣是违背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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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28 11:57:39 |
| 简要内容:《大河网》2月27日报道了“郑州市政府对200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重奖,其中有60名官员也成为奖励的对象,奖励金额达160多万元。”新闻。 |
《大河网》2月27日报道了“郑州市政府对200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重奖,其中有60名官员也成为奖励的对象,奖励金额达160多万元。”新闻。报道还说:“奖励主要分三种类型,”郑州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自强告诉记者,“一种是企业,比如根据产品出口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另外一种是个人,比如说某个郑州市民通过自身关系,为郑州市招来了项目;第三种奖励是目标考核,比如说某些县区的指标是多少,如果超额完成,根据超额情况,会对县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郑州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大会上,奖励形式只有“三种类型”,而且这三种类型中,把通过“自身关系”“超额完成招商任务”放在招商引资奖励条款中,用160万元重奖“60名招商功臣官员”来显示对招商引资的重视。这可以说是“招商引资”发展史上绝对的创举。我们为这一创举“欢呼”的同时,不仅要问:为什么没有相关“环保工作”“节能减排”“防污治污”等方面的奖励呢?哪怕是一张奖状的“精神鼓励”?原因有很多,但是最为根本的一点就是没有“科学发展观”这个发展理念。
所以,笔者看这种“奖励”是一种误导,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误导。从这个意义来说,这种奖励形式没有还是为更好。
郑州市这种以“无条件”招商引资为“发展理念”的发展模式下,只能导致盲目的发展,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发展,说到底是一种损害人民利益和后代子孙利益的发展。因为,我们从报道的“奖励政策”可以看出,郑州市“招商引资”奖励措施所激励的是以“招商数量和规模”为主的招商引资,就像报道所说: “奖励的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比例一般在引进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十二之间,比如说你牵头引进的项目资金有1000万美元,如果按照最高的千分之十二计算,政府最高可以奖励个人12万美元。或者,谁能让原先投资郑州的一个企业,今年再增加投资,那么也可以按照这个标准奖励。”
郑州市这个“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中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招商的“质量”如何,老百姓能接受吗?是“绿色GDP项目”还是“唯经济发展GDP项目”。如果当地官员或者百姓引进一个“重污染项目”呢?这一“投资项目”虽然数量可观,但是对郑州人民造成诸如资源、空气等污染,你是重奖励还是不奖? 按照“盯在铁板上的制度”,你还得奖。可是奖了,那么你的科学发展观是怎么落实的呢?
“三种类型的奖励”,“奖励以引进资金的数量为标准”,这一奖励形式的激励导向,只能导致郑州市地方官员为了这“数目不小”的奖励金额,而弃科学发展观以不顾,使本来很不科学的发展观更加不科学发展,他们在“各此为政”的圈子里,引进一些唯“GDP”的投资项目;或许,对于“为官一任”的地方官员来说,是昙花一现,进而“升官发财”;但是,对于常住在郑州的老百姓来说可能是一件坏事情,因为几十的发展资源,可能就在这一“重奖招商功臣”的激励措施下,几日都不够。
在“两会“即将召开的喜庆日子里,这种奖励形式还是不要崩出来为好。(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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