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是百姓瞩目的焦点“民生价格”。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从金融、土地、保障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调控。然而,在房价或急或缓的上涨背后,成本到底几何,长期以来基本上是笔糊涂账。一些开发商更是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随意定价以牟取暴利。
2007年12月,甘肃省物价主管部门在部分市州试点的基础上,要求全省定期或根据市场供求成本变化情况公布商品房成本。甘肃试点城市商品房成本公开对房价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对我们有何启示?
一场自下而上的“政府推动型”探索
在甘肃,对商品房成本公布的探索最初从市州开始。这种自下而上的探索,从可能遭到抵制最小的基层着手,反而能够闯出一条压力比较小的道路。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的河西走廊地区,在甘肃14个市州中,属于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地级市。进入2000年以来,当地房价一路攀升,从每平方米800~900元迅速攀升到1300~1500元。2007年8月,2006年建成的存量商品房销售均价已经从当年的1180元/平方米上涨为140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了18.6%。
持续上涨的房价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关注。2007年8月,酒泉市物价局、房管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酒泉市区预售商品房进行成本监审认证并向社会公布开发成本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立即展开成本监审工作。
酒泉市对市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商品住房成本监审认证结论表明,2006年酒泉市区商品住房的综合加权成本价格为1048元/平方米。综合分析,酒泉市区商品住房价格持续上升既有住房开发成本上升推动房价上涨的合理因素,又有交易秩序不规范的不合理因素。酒泉市物价局随即对商品房的平均成本进行了公布。
在酒泉市政府上班的公务员张克勤认为,不公布商品房成本,你要讲个价都没办法。知道了商品房的成本,在买房时就有了基本的把握,否则,无论是现在就买房还是继续持币观望,心里都不踏实。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王莹介绍,在物价部门公布商品房成本之后,社会上对担心房价继续上涨的热度一下子就降了下来,开发商利用物价上涨来炒作房价也失去了基础。从街面上出现的新开盘的商品房广告上看,原来1800元、2000元的房价少了许多,1500元~1600元再次成为房价的主流。
根据当地物价部门的最新调查数据,目前酒泉市的房价基本稳定在1600元/平方米~1800元/平方米。而根据最新测算,这些商品房的平均成本在1200元/平方米~1300元/平方米。
公布商品房成本并非甘肃省首创,此前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尝试公布商品房的平均成本。然而,由于来自多方面的压力,这些探索进行得并不顺利。
“我们的选择是地市先行。”甘肃省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处长马宾分析说,酒泉市的探索之所以能够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这些地级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较少,能够造成的阻力有限。从事实情况看,这些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接受了这个现实。另一方面,这些地区商品房成本能够顺利公布,离不开当地政府的重视,属于“政府推动型”的公开。
目前,甘肃省14个市州中,除酒泉已经正式开始发布,平凉、金昌、武威、白银、陇南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其他市州则正在抓紧部署当中。
成本公开“持久战”贵在坚持
长期以来,针对物价主管部门有无权力公布商品房成本以及商品房成本是否涉及商业机密,一直受到来自有关方面的质疑。
甘肃省物价局认为,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有对社会公布市场定价商品成本的职能。同时,物价部门不可能公布个别企业、个别楼盘的价格。根据现有的操作规程,物价部门最终对社会公布的是一个地区的主要商品房的平均成本,不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同时也能够为社会公众提供较大的参考价值。
虽然在试点城市取得了明显效果,然而,公布商品房成本还面临着来自部分基层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冲动、改善城市面貌需求和开发商的多重压力,这一政策能够走多远,成为普遍担忧的问题。
在兰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赵坤有着相对稳定的收入。然而,近40万元的房价带来的每月近3000元的还贷压力,还是让他吃不消。赵坤说:“公开商品房的成本,是众望所归。希望能够有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出来。”部分兰州市民则表示担心:即使能得到一个准确的成本,公布后能否挤压房地产企业的暴利空间,有待观察。
由于已经公布房价成本的城市多是地州城市,重点城市兰州等目前还没有正式进行成本公布,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在等待观望。兰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商品房的成本构成并不是简单的建设、管理等相关费用的相加,“很复杂”,仅仅对建设成本的公布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很大压力。 (宋常青 秦交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