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发布警示 春节警惕五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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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7 10:23:36 |
| 简要内容:公安机关提醒,春节期间消费市场趋旺,人员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可能乘机从事非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公众要警惕节日期间的五类多发犯罪。 |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7日电:公安机关提醒,春节期间消费市场趋旺,人员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可能乘机从事非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公众要警惕节日期间的五类多发犯罪。
一是合同诈骗。春节期间,以生活消费品为重点,厂家、商家之间的经济交往较平时活跃,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手中有紧俏商品为诱饵,诱使商家签购销合同,骗取钱款后逃匿。
二是使用假币。春节期间也是使用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交易繁忙之机使用假币,且常以小孩、老人作掩护零星使用,使商家防不胜防。
三是生产、销售假冒名烟名酒。节日期间烟酒类产品需求巨大,不法分子借机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群众。
四是汽车租赁诈骗。春节期间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汽车租赁行业,以各种手段诈骗车辆变卖牟利。
五是倒卖火车票、制贩假火车票。春节期间火车票供应紧张,不法分子趁机大肆倒卖火车票、制贩假票牟利,严重扰乱春运秩序,侵害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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