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饮酒死亡官员“封号”,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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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3-14 15:42:32 |
| 简要内容:恍如一场游戏一场梦。估计郭世忠生前绝对没有料到,他的“命运”会发生如此戏剧性变化:这边刚刚闭眼,那边“哀荣”加身;这边真相披露,那边“封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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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河南省新县委、县政府撤销了郭世忠个人三等功和“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此前发布的有关向郭学习的文件,也一并作废。十几天前,郭世忠在该县一娱乐城内饮酒猝死后,该县追授其荣誉称号,并号召干群学习。
恍如一场游戏一场梦。估计郭世忠生前绝对没有料到,他的“命运”会发生如此戏剧性变化:这边刚刚闭眼,那边“哀荣”加身;这边真相披露,那边“封号”撤销。
那么,新县县委何以在死者刚刚咽气之际,就连夜召开常委会议,定下调子,并追授称号?根本所在,是试图借“英雄”之名,扬自己“政绩”罢了。在一些干部眼里,“典型”也是政绩。领导者当然是培育“典型”、栽培“典型”和发现“典型”的伯乐,这也是领导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
值得警惕的是,这种现象正有从个体向集体、从个别向一般、从特殊向普遍蔓延之势。就如本事件所示,赋予郭世忠的一切“哀荣”,都是集体做出的决定;几十位县级干部,在真相未明、事情不清的情况下,就举手赞成、点头同意或者心里默许,这表明在“集体荣誉”、“地方利益”、“共同政绩”面前,官员们心照不宣结成“利益联盟”。
现在,通过记者的周密调查,郭世忠之死的真相已经昭然若揭。新县方面知错就改,撤销对郭世忠的一切“追封”。事情到此远没有了结,新县的做法,已经触犯了党的纪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应有其上级机关进行问责和处理。“新县事件”当为乐于制造“典型”的官员敲响警钟,谁背离党的实事求是原则,谁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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