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假烟制木炭”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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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3-16 13:12:40 |
| 简要内容:兰州在今年3·15销毁假货劣品过程中,将假烟作为生产木炭的原料,变废为宝,首开全国先河,这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笔者认为这种启示就是应该大力宣传与推广的“绿色销假”。 |
3月14日上午,在西固一木炭生产企业院内,伴随着隆隆机器声,一条条假冒香烟被塞进了粉碎机,粉末将免费提供给企业成为制作木炭的原料,而烟嘴将被填埋。据悉,未来几天,兰州市烟草专卖局将对品牌为兰州、芙蓉王、中华等的12.12万条假烟及原辅材料进行销毁,标值1512万元。假冒香烟变废为宝,兰州烟草首开全国先河。(《兰州晨报》3月15日)
兰州在今年3·15销毁假货劣品过程中,将假烟作为生产木炭的原料,变废为宝,首开全国先河,这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笔者认为这种启示就是应该大力宣传与推广的“绿色销假”。
假冒伪劣,害人害己害社会。对造假者,消费者恨不得生啖其肉;对假货劣品,全社会无不为将之销毁而拍手称快。在这种心理氛围下,相关部门对假冒伪劣产品采取了最简单的销毁方法——付之一炬。这一把火,虽然烧得场面壮观,烧得省事又省力;但是,这一把火,不仅烧掉了假货劣品,也烧出了很多污染环境的废气废烟垃圾,烧掉了许多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质。这种销毁办法,既污染了环境,又浪费了资源,可谓“玉石俱焚”、“两败俱伤”。
我们之所以选择把假货劣品聚集起来,像举行仪式似的将其销毁,目的既是为了增加工作的显示度,也是为了表示打假的决心。可是这种简单的执法,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有报道说,全球每年10%的产品是假货,我国的情况比这还要糟糕,仅全国每年破获的假烟就超过5000万条。年年打假,假货年年多,这促使我们去反思现在的执法办法。反思中,我们发现运动式执法、政绩式执法,不仅不能有效打击假货劣品,还让群众产生审美疲劳,而且还会滋生许多腐败。在这种背景下,寻求持之以恒的执法,不事张扬,就是打假的必然选择了。
同时,随着时代的进步,观念的进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也逐步形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共识。如何销毁那些假货劣品?“绿色销假”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问题是“绿色”的途径需要全社会贡献才智。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但民间的智慧需要一个表达的平台,于是媒体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媒体通过征集民间智慧,实现“绿色销假”,既体现了媒体的责任情怀,又向民众传播了环保、节约意识,调动了全民参与环保、注意节约的积极性与参与性,还促进了打假执法由简单向文明的发展,可谓“一石三鸟”。
今年的3.15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涉及的面是比较广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该诚实、守法,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仅仅是应有之义。“消费与责任”实际上还包括消费者自身科学、合理、文明消费的责任,包括消费者推动整个社会在消费领域前进的责任;还包括政府在销毁那些假货劣品时的环保责任、资源责任,包括大众媒体帮助营造一个良好消费环境的责任。媒体牵线,民众献智,政府执行,共推“绿色销假”,就是这种责任很好的体现。
兰州现在进行的“绿色销假”,是全社会努力的结果,它既是文明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尊重了人们对环境质量和绿色生活的需求,更是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值得在全国提倡推广。实际上,更值得推广的是,这种群策群力,全社会共同推动文明进步的做法。(叶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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