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辉觉得自己的工作没什么前景,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干了。
小辉知道辞职得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
于是小辉即向公司负责人当面递交了一份“辞职申请书”。
负责人说:你可以申请,我们可以不同意!你先去车间干活吧!
小辉想,不管你们同不同意,反正我交了书面材料,30天后我就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
小辉很纳闷:我已提前30日就递交了辞职申请!是我自己提出的辞职,单位怎么还开除我呢?
茹是说法: 小辉要想离职,提前30日递交的书面材料应该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不应该是《辞职申请书》。的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但小辉提交的“辞职申请书”是一种“请求”,用人单位就有权不同意该申请。小辉应该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才对。可见,法律是严谨的、科学的,对于法律,真的不能一知半解。
作者简介
张桂茹,女,法学本科,天津茹是律师事务所主任,自幼喜爱工艺美术。1995年考取律师资格并获取律师执业证。从办理民事代理、刑事辩护、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至今12年。 作品是作者利用办案之余,根据日常咨询和办理的案件,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利用办公室现有的条件,自行捏制的人偶,进行文字和图片的编辑而成。自创作黏土人新解《物权法60例》至此,通俗说法也已形成茹是律师的咨询风格。作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界人士多多指导,以期共同为普法事业尽微薄之力。 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帮助是律师的天职。每周三、六接待咨询,为保障法律服务质量,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通俗说法 温茶待客 公平诚信 品牌服务 来所联系电话:022-81836398 022-27692017 Email:rushi@tjrushi.com.cn或 rushilaw@sina.com.
人民网·天津视窗和茹是律师事务所联袂推出:张桂茹黏土人漫话 解读《劳动合同法》系列。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欢迎大家登录张桂茹律师的博客:zhangguiru.rmloho.com与张律师互动。
张桂茹律师供本网专稿 人民网·天津视窗 制作: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