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8日电:继《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颁布之后,近日天津市教委又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是本市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天津市的实际,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又一个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重要配套文件。 |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8日电:继《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颁布之后,近日天津市教委又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是本市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天津市的实际,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又一个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重要配套文件。
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是整个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着每个学生的成长发展,也制约着学校的办学方向,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为此,今日本版专门对这一新出台的改革方案进行介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市的实际,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日前,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是继本市出台《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后的又一个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为此,本报记者专门走访了市教委,并请中学处黄炎处长对新出台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1问:为什么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答:2006年年初,经教育部批准,本市作为国家级试验区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为了保证新课程试验的顺利实施,我们抓住关键环节,立即着手研制与课程改革相配套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三个方案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成为保证新课程实施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已经颁布实施,今天《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也正式颁布了,这就为即将颁布的《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为什么要对现行的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呢?《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文件已经做出回答:现行考试评价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应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唯分数论的消极影响还十分明显,它有违人的全面发展规律和党和国家倡导的素质教育要求,抑制了学生个性潜能的发展,客观上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因此,随着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推进,必须对现行的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铺平道路。
2问:制定《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和背景是什么?
答:制定《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8]4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教育部要求各地遵照国务院和教育部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与新课程理念相一致、反应课程改革思路并符合本地区教育发展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在这样的背景下,市教委组成课题组,结合天津市的实际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研究论证,在研制“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我们着意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设计,使其与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制度共同组成合理的制度结构,构建有效的联动机制。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制形成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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