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截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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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3-18 14:51:50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8日电: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至3月31日结束,4月1日以后将不再受理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为此本市部分社保专家明天做客12333热线电话,解答广大市民对如何参保、缴费,如何看病就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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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8日电: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至3月31日结束,4月1日以后将不再受理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为此本市部分社保专家明天做客12333热线电话,解答广大市民对如何参保、缴费,如何看病就医等问题。
据悉,为方便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据《关于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51号)文件的规定,学生和儿童参加城居医保现在可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手续。另外,文件中还明确规定对于2008年3月31日前,在街道(乡镇)或者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参保的学生,同时还享受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的待遇,参保享受期延长至2009年8月31日。
为了让市民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城居医保新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内容,12333社保咨询热线明天开通医疗保险专家热线,邀请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来到12333现场进行电话解答,其中8:30至11:30,主要就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咨询,欢迎您届时拨打12333热线电话聆听专家的权威解答。(杨晓慧 冯兆君 张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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