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注册志愿者要达到社区居民总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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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3-2 11:17:24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日电:从今年3月5日起,《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将正式实施,这个条例将使志愿服务更加规范,也有利于本市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在刚刚结束的“天津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会议”上也提出,年内全市注册志愿者要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10%。 |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日电:从今年3月5日起,《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将正式实施,这个条例将使志愿服务更加规范,也有利于本市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在刚刚结束的“天津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会议”上也提出,年内全市注册志愿者要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10%。
目前,本市在社区内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已经达到百万人以上,其中以青年人为主,但也有不少中老年人加入其中。3月5日开始实施的《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青年志愿者以外的其他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按照“条例”的要求,志愿者实行注册制度,这样可以让服务更加规范。
虽然有上百万人正在从事志愿服务,但是,本市目前正式注册的只有13万人。从事服务但是没有注册的人员要积极注册,并带动更多人参与,计划年内全市注册志愿者要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10%。
本市还将探索建立与“注册志愿者”制度相配套的志愿者激励回报制度,把他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定期向其所在单位反馈,定期对做出贡献的志愿者进行表彰,为志愿者就业、兼职、才智体现提供广阔的空间。青年人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过志愿服务经历的人应该得到优先聘用。(任悦 李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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