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24日电:清明节放假通知:
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