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从3月1日起下调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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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3-3 9:19:40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3日电:从3月1日起,天津移动和天津联通公司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2月13日公布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最终方案要求,已执行新的漫游资费。 |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3日电:从3月1日起,天津移动和天津联通公司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2月13日公布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最终方案要求,已执行新的漫游资费。
新的国内漫游资费方案简化了资费结构,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国内长途费合并,漫游状态下,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主叫上限标准为0.6元/分钟,被叫上限标准为0.4元/分钟。
天津移动:非套餐用户率先享用新资费
天津移动决定从3月1日开始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进行调整,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自3月1日起按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其他资费方案用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于2008年4月1日前按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由于本次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同时还对漫游状态下的漫游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进行了合并,漫游的资费结构和计费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涉及各种资费优惠方案需进行重新梳理,加上需对本地计费系统及全网漫游结算中心进行改造,因此对已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漫游资费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天津公司将努力加快,在4月1日前完成。让广大消费者能够尽早享受到下调漫游资费上限所带来的实惠。
天津联通:完成改造前超出部分返还
天津联通对现行国家标准资费的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含按标准资费向下浮动10%的用户,包括非智能网和智能网)国内漫游费通话费改执行新的上限标准。因时间较紧,仍可能有部分地区计费系统无法按时调整完毕,在改造完成之前收取漫游通话费高于新上限标准的部分将返还用户。(李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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