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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增长职工工资不涨”企业将被警告
2008-3-3 10:24:47
    简要内容:从今年起经济效益增长却不给职工加工资的企业,将可能受到劳动部门的警告。福建省日前公布《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以促使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经济效益保持合理比例,保障劳动者工资水平。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3日电:从今年起经济效益增长却不给职工加工资的企业,将可能受到劳动部门的警告。福建省日前公布《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以促使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经济效益保持合理比例,保障劳动者工资水平。

  《意见(讨论稿)》强调,要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使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比例。企业根据政府制定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合理安排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涨幅应高于效益稍差的企业,企业因各种原因当年不能涨工资的,必须向职工代表说明情况。

  《意见(讨论稿)》明确,全省规模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的协作配合,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政府部门的工资指导线,签订集体协议,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增长。

  此外,福建省还将建立全行业人工成本预警制度,指导企业根据国民经济所属行业确定本企业合理的人工成本水平。对当年经济效益增长但职工工资没有增长的企业,要向其发出警示信息,对其工资支付进行重点监控。对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分配关系严重失衡、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企业及其经营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必要时由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吴铎思)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新京报 编辑:丽丽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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