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5日电:昨日记者获悉,为实现天津市学生军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市教委和天津警备区司令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达标评价标准》、《天津市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达标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规定,普通高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或总体综合培养方案,列入学生的必修课。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在学生军训基地进行。军事理论课教学,应以小班化的教学形式进行。本科院校军事技能训练为21天,专科院校为14天。学校应把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成绩纳入学籍管理,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孙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