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就在“保安条例”草案公布的同一天,2月25日,在广东的高校校园发生了一起流血事件,一名教师遭到十多名身穿制服、手持警棍的校园保安殴打。 |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5日电: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虽然只有一周时间,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显示,通过网络参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意见发布的网友已经突破千余人,参与人数远超出同一时间上网征集意见的其它法规。业内人士认为,作为首部国家层面的保安服务法规,一旦实施,将给
我们的生活带来4大影响。
猜想1
保安将出现大批缺口?
“没有上岗证,也没什么培训。”今年18岁的保安员小罗初中没毕业,在北京一个小区站岗已有七八个月了。他说一个月除去吃喝,工资仅剩600多元,因此打算过几个月再去找份挣钱多的工作。
按照条例草案的要求,保安员必须初中毕业、无犯罪记录,且需取得《职业资格证》。而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做的一项保安员文化素质状况调查显示,保安员的主体学历是大专文凭以下,以对北京3036名保安人员的学历调查为例,其中小学毕业的有387人,占12.747%。另据统计,北京的黑保安、物业保安约有8万人,几乎都没有上岗资格证。也就是说,现有的保安除了一部分学历、年龄等不合要求外,还有相当部分需要接受专门的资格培训。
“现在我们的保安每年走一半人。”一家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费欠缴率太高,我们怎么提高保安员工资?更别说雇正规保安员,成本太高了。”他认为,保安经常换人,今天培训明天就走了,企业难以支付成本。如果要求保安员必须培训,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也应提高。
“本身就没人愿意干保安,我们公司现在还缺几百人。”在保安公司从事多年工作的曾先生感慨地说,条例草案中对保安员的责任规定得比较多,但利益保障规定得太少。“只有死了伤了才管,那干了20年、30年的保安怎么办?”他以自己为例,都快40岁了,现在既没有北京户口,也没上过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以后没有任何保障。
对策1
提高保安待遇和权利
曾参与草案起草工作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说,草案应加强对保安员的权益保障。
莫纪宏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保安管理条例的专家建议稿,记者看到建议稿中规定,招聘保安员应签订合同,享有必要的休息时间,劳动保障参照企业员工的福利待遇执行。此外,湖南、广东等地出台的“保安管理条例”中也都规定,保安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保安员的社会保险由保安服务组织统一办理。
莫纪宏认为,接受保安服务的客户支付给保安服务企业劳务费,应明确保安企业再支付给保安人员的工资所占的比例。可以将保安服务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作为对其实施监管和年审的重要内容。
“保安行业协会应维护保安员的权益不受侵害。”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认为,保安服务业是有偿提供安全服务的营利行业,中国保安协会应当承担保安服务业的管理、监督和自律,维护保安员的权益。
猜想2
“黑保安”能否彻底消失?
此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保安立法的核心是打破保安市场的垄断。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告诉记者,根据粗略的统计,目前社会上由公安机关批准和认可的正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只占到实际上从事各类保安服务业务的保安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有三分之二的保安人员都属于非正规渠道聘用的。
这与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张西作出的调查结论相仿。她说,按照保安和警察5比1的比例配比,北京正规保安的人数只达到市场需求的28%,另外72%的饱和度是由非正规保安来充盈的。
专家认为,以往保安业处于公安机关的垄断经营,“管办合一”,是造成上述现状的主要原因,当正规渠道的保安服务公司不能满足市场对商业性保安服务的需求时,就出现了大量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但却以咨询和培训的名义到工商管理机关注册而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公司。
此次条例草案对保安公司的申请也设立了较高的门槛,例如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有100名保安的业务需求等。但一位正规保安公司的人士说,规定的门槛有点高,许多非正规保安公司都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保安公司不应限制太死。”一家小保安公司的人士说,如果还继续按照以前“特许加盟”的形式,向正规的保安公司每月交纳营业额3%的“加盟费”,实际上还是变相的垄断经营,没有真正的市场化。
对策2
由公安一家管变为社会管
专家认为,只要在保安公司、保安人员的资质以及日常运行等方面加强监管,由谁来经办保安公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法规能否得到严格执行。
莫纪宏建议,在立法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明确政企分开的原则,将现有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产权关系与公安机关彻底脱钩。允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保安服务企业平等竞争的格局。另外应当明确保安服务组织在辅助公安机关维持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方面的职责与义务,避免保安企业的“辅警”压力过大。
专家还指出,保安业不应只接受公安机关的统一管理,应加强其他机构进行辅助管理的力度,比如强化来自服务对象的社会监督作用。刘姝威研究员进一步提出,中国保安协会应当承担保安服务业的管理、监督和自律,维护保安员的权益。保安与保安协会和公安机关的关系,应该参考律师与律师协会和司法局的关系。
猜想3
保安员还能“保安”吗?
就在“保安条例”草案公布的同一天,2月25日,在广东的高校校园发生了一起流血事件,一名教师遭到十多名身穿制服、手持警棍的校园保安殴打。
对于条例草案规定的禁止保安员违法搜身、殴打他人等“七条禁令”,同时招致赞同和反对两种意见。反对者认为,单独规定保安搜身、殴打他人等似无必要,因为在宪法或其它法律中就有规定,甚至对保安员造成一种歧视。
“这几年冲突少多了,现在公司规定,对于业主违反小区规定的,保安员能拦住的就拦住,拦不住就说服解释,解释不了的再报告相关部门或报警。”保安公司的曾先生说,公司要求保安“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但保安在实际中遇到的却是“先有理后无理”,因为都是小伙子,被人骂得把火激起来了,于是乎动手,最后被人家投诉。
“保安挨打的情况也很多。”当过小区保安队长的年雪飞说,“往往是流血流汗又流泪。”
常年打扒的保安队长谢海宝也认为,对于协警的保安员来说,面对的经常是穷凶极恶的违法犯罪分子,但条例并没有对协警行为做出规定,“应该明确保安员可以做哪些事?”
对策3
细化保安员权限
刘姝威在给国务院法制办的提议中提到,保安在服务区域的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时,应有权进行制止和正当防卫。“一方面保安员没有执法权,另一方面,保安员有维护管辖区域安全的责任,那么保安员在维护管辖区域安全时,保安员的权限和行为规范是什么?”
在社科院法学研究员莫纪宏提供的专家建议稿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条规定,即“保安人员履行职责时,可以配备统一规定的保安器械和通讯、报警设备;遇有本人或者被保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使用保安器械予以制止;当不法侵害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此次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建议,要求保安条例修改律师不能向保安公司取证的规定。他认为,条例草案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违法指令”非常有必要,但不足的是其判定标准还很模糊,力度也不够。条例应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雇主的违法指令包括哪些方面,更具实际操作性。
猜想4
保安改名以游离法规之外?
根据保安条例草案规定,自建保安单位应当将招用保安员的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该规定首次把物业保安纳入规范体系中,一旦实施,物业企业将面临更多责任,比如聘用有资质的保安员,不能违规开除保安员等等。
但草案公布之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紧接着下发了“中物协20081号”文件。文件中建议,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和协助开展安全防范的工作人员使用“秩序维护员”称谓,而不再使用“保安员”的称谓。
该协会认为,“保安”一词与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安全防范的职责并不相符。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也都明确物业服务成本中包含“秩序维护费”的内容,而并无“保安费”的表述。
文件一出台,就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有关人士认为,物业协会此举有以改变名称的方式规避物管企业应承担的人力资源“入门”成本之嫌。
据统计,北京的物业管理公司从事安全服务人员约5万人,已远超过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黑保安”数量。与黑保安相似的是,物业保安的“口碑”也较差。据中国人民大学“社区治理”课题组4年间对北京100多个居民小区调研结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过严重纠纷的小区占80%,与物业管理人员及保安产生肢体冲突和暴力冲突(不包括威胁和恐吓)的占37%。
“什么是维护秩序?”业主李先生说,如果秩序维护员对可疑行为不制止、不报警,仅是维护秩序,业主哪有什么安全感?一旦因保安工作疏忽而导致失窃,物业公司必然将按照“秩序维护”的说法而逃避应承担的责任。
对策4
业主可要求物业聘保安
其实,物业企业和公安监管之间的矛盾早已显现。公安局内保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公安部门对物业保安的准入、监管和处罚缺乏依据和手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可以自聘保安,但并未规定如果保安员肇事后,物业公司应受何惩罚。因此警方无法查处物业公司,这就是很多物业指使保安员殴打业主后仍然能够存在的原因。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保安员市场之所以混乱,就是因为各物业公司、娱乐场所直接招聘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保安,而且往往以系勤务人员、非保安为借口逃避管理。而保安受聘于企业或物业公司,有时候也只好听命于企业或物业,去做一些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那么物业保安改名后能否规避责任呢?董正伟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物业公司还是无法逃避相应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果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须保证业主人身财产安全”,而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此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仍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业主在订立合同时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聘请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