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入住廉租小区前,张莘的继母居住在崇文区台基厂附近的20多平方米的两间平房内,当时,张莘的继母和弟弟一家共4口人一起居住。据了解,四川省计划在2008年建设廉租房2万套,所有符合条件的城镇(含县城)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
2007年已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廉租房制度从其诞生之日起,便如同火种般在全国各地播撒开来。几年的光景,这一惠及全社会的政策在广袤的土地上奏响了一曲和谐乐章。
廉租房制度由浅入深
我国在取消福利分房后,根据不同的收入对象,国家对新增住宅划分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个层次,分别面对高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和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对这些房屋实行不同的价格。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用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
1999年,建设部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但是,一直以来,廉租房制度建设进展缓慢。2007年,在高房价的压迫和政府工作侧重民生的指导方针确定后,这一制度的建设开始加速。
2007年3月,“健全廉租房制度”写入“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廉租房已成为住房保障方式首选,城市低收入家庭被纳入保障范围。10月,“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写入十七大报告中,这是党代会报告中第一次专门提及住房保障制度。由此可见,政府对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决心之大与力度之强。
建设部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656个城市中,已有586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89.3%;2007年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达到79.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这些枯燥的数字,在此时显得饱含温情。
“2008年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些硬性指标的落实预示着2008年我国的廉租房制度建设将会全面“提速”。
上海:东部之“领头羊”
6年前的2001年12月,上海市全面推出了廉租住房政策,由政府托底,为符合条件的老百姓提供住房保障,在全市开展了廉租房的试点工作。
6年后,上海已基本形成一整套稳定的、可持续操作的住房保障体系。几年来,上海所实行的住房市场化运作,让老百姓的居住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2006年,上海市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23285户,其中已有22397户家庭,通过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方式落实了房源。经过上海市多部门的辛勤努力,配租率达到96%,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比2005年增加了5285户。
据建设部的统计,截至2006年年末,上海市已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得到保障的家庭为77397户,跃居全国之首。
来自上海市廉租办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8月底,上海市纳入廉租住房体系的家庭共有25000户。
上海市相继出台了若干个不断完善廉租房制度的相关文件,一再扩展受益面,从最初的住房认定标准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提高到如今的7平方米。目前,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主要采取了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然而,由于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房源非常紧缺等因素,实物配租在上海享受廉租房家庭中不足10%,而补贴资金并不能使所有的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
近年来,随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不断飙升的房价,直接加大了住房保障的推进难度。
步履维艰的廉租房制度尽管在上海还存在多种难题,但示范作用却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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