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在天津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保证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
三、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勇于创新
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设,重要的在于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争创一流的志气,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干在点子上,干出高水平,干出新业绩。一要正确把握政策,严格区分错误、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地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惩处违纪者。对在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的干部,要帮助总结教训,支持大胆工作,大力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误的环境和氛围;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要帮助澄清事实,坚决予以保护,对诬告陷害者坚决予以查处;对拉拉扯扯、造谣生事、拨弄是非、闹不团结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腐败分子,要从严惩治,决不姑息。二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和宣传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形成干事创业光荣、庸碌无为可耻,比学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三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作实效和政绩,从创新发展中考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经济效益、工作质量,深入经济社会管理的各个部位和环节,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推动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规范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探索开展行政绩效评估的运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务实、高效,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是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农村、企业和城市社区”、“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三个层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一要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二要结合“农村、企业和城市社区”的实际,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增强公众参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社会和谐。三要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围绕规范干部人事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权、行政审批许可权、政府投资决策权、司法权、信贷管理权,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力量,构建监督网络,增强监督效果。五要把教育与监督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重点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政治品质、提升道德境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规范权力行为,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的表率,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做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表率,做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表率。坚持在工作中教育、在工作中培养、在工作中体现,把教育活动寓于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使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成为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的过程,以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活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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