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四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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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11 11:23:15 |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高风险性的创新型经济,如果只重视创意,不注重创意结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必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因此,知识产权就成为了文化产品流通、交换的必要规则,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引擎和守护神。对于具有“难开发、易复制”特点的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应用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确认和保护文化产品组织者和创造者的合法权益,能够维持和发展文化创造活动,不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针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杭州知识产权局局长周晨在4月8日2008中国(杭州)文化创意产业高峰会暨投融资洽谈会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首先要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实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加强舆论的监督和宣传,逐步改变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薄弱的现状;其次,要促使企业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去。鼓励企业加强创新意识,将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增强其专利申请的积极性;第三,结合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需要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并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第四,逐步完善杭州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下,进一步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变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等各职能部门条块分割的现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
据记者调查,杭州市已在两个高新区设立了知识产权投诉维权中心和领导小组,其主要工作是发展包括出版传媒、软件开发、动漫制作在内的特色版权产业,让知识产权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剂。在未来,杭州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还会继续从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体系建设与制度建设和人才培训等方面入手,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设之中,使专利产业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提高杭州创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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